485等待过长,可以通过WOM得到绿卡

 

本文要点:

I-485等待过长(至少超过180天)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在联邦法庭起诉移民局的办法要求移民局尽快完成I-485审批过程。

 

 

WOM,也就是Writ of Mandamus,是上级司法机关给下级司法机关发出的命令。2008年7月,加州的联邦法院向移民局发出了一个WOM,要求移民局支付原告Asghar Shirmohamadali $25,500的律师费,$1,000的其它费用,并且命令移民局在30天内,为Shirmohamadali完成I-485调整身份。

在9/11以后,移民局以FBI的所谓name check为名,解释为什么将很多的I-485申请压了很多年没有结果。遇到这类案子的时候,我们通过移民律师协会发email向移民局询问案件进展情况,得到的也多是类似的答复。移民局往往是很客气地说,因为FBI的name check没有回来,他们对案子的进展爱莫能助。

对于移民局的所作所为,一定要有一个人奋起上诉,才能解决问题。在这件事情上,Shirmohamadali等待了四年以后,终于决定起诉移民局。在起诉过程中,移民局还是那一套:FBI太忙,所以不能及时完成Shirmohamadali的name check。在这点上,法院不同意移民局的解释,认为移民局没有提供FBI有更紧急的任务的证据,并且认为移民局没有设法尽快地完成Shirmohamadali的I-485申请。

美国实行先例法,有了Shirmohamadali的先例,其他的I-485等待过长的申请人,就可以同样起诉移民局来得到批准。

这里值得特别提出的是法院要求移民局支付Shirmohamadali $25,500的律师费和$1,000的其它费用。Shirmohamadali的律师用的是《司法平等使用法(或the Equal Access to Justice Act即EAJA)》。EAJA规定,当被告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起诉联邦政府的时候,法庭应付给胜方合理的律师费。但是法律规定律师费不得超过每小时$125。Shirmohamadali付给他的律师每小时$300,总律师费超过$50,000。经过律师要求,法庭同意以每小时$170要求移民局支付Shirmohamadali的律师费。

Shirmohamadali的案子说明了两个问题:(一)起诉移民局是很贵的。Shirmohamadali花了超过$50,000律师费,加上其它费用,不是所有人都愿意花这样的价钱来迫使移民局处理他们的案子的。而且,即使花了这个钱,因为移民类案件涉及美国政府行使主权,胜利的机会并不像一般案件那么大。即便在Shirmohamadali旗开得胜的情况下,他还是花了超过$20,000。(二)但是,如果不诉诸法律行动,移民局基本上就可以施行不合理的做事方法,给广大的移民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然而,在有一个人作出这步牺牲以后,其它类似的人再告移民局就可以援引定案,也就很容易赢。根据美国法律的特性,美国的民权团体,如NAACP,就是一个法律机构,他们选择有代表性的案子,集中他们的法律力量,打赢这个有代表性的案子,以解决一个问题。

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前任法官Thurgood Marshall为例,他在1933年法学院毕业后,参加NAACP,通过法律途径,和种族歧视宣战。他最有代表性的案子就是代表Linda Brown和其他12个原告以群体诉讼(Class Action)的形式起诉堪萨斯州Topeka市教育委员会。这个案子一路都是教委赢,很大的一个原因是那里黑人学校和白人学校的师资和设备基本上是平等的。最后Marshall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结果旗开得胜。最高法院九个白人法官以9比0把案子判给了Brown。用最高法院的话说,“用教育设施[进行种族]隔离,从本质上说,是不平等的。”Marshall本人也获得了全国人民的尊重。1967年,Johnson总统将他提名为最高法院法官。一直到1991年退休,他一直致力于协助少数民族,取得了可歌可泣的成果。

这就是团结起来就是力量的道理,如果移民可以同样团结起来,就可以以同样的办法,争取公平待遇。当然,移民的各种压力都很大,会不会有一批Shirmohamadali那样的人站出来,这还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