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恢复I-140加急审理

自2008年6月16日起,移民局有限度地开始恢复I-140加急审理。这样,H-1B即将到期的申请人即可在H-1B到期之前获得I-140批准。

适用范围:
1)目前持有H-1B签证,并且该H-1B签证的6年期限将在60天内到期。
2)申请人需要I-140获得批准,才能申请3年H-1B延长(AC21 104(c))。
3)申请人不满足申请延长H-1B一年的条件,即申请人的劳工卡申请或I-140申请递交之后,等待审批时间超过1年(AC21 106(a))。

如果递交的I-140加急审理申请不满足上述条件,申请将被退回。

加急审理指的是申请人通过递交$1000美元的加急费,移民局会在15天之内完成对申请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