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新的劳工证(PERM)
(郑朴捷律师专栏--原载2006年4月21日《多维时报》)

上篇我们讲了NIW(国家利益豁免)。

想得到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就要证明,对于这个申请人来说,美国的国家利益会因为这个人被迫通过PERM申请绿卡而受到损失。

那么PERM是什么呢?

PERM这个字,是美国政府编出来的缩写:Program Electronic Review Management。对语言有兴趣的读者,有空的时候,可以对这个词组进行一下语法分析。(请不要因为分析不出来而怀疑你的英文能力。政府里的人弄出来的东西经常是这样的。)

用大家都能听懂的话来讲,PERM就是通过网络申请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

PERM的法律基础很简单:所有职位,劳工部都有最低标准;在劳工部批准劳工证以前,雇主要证明找不到符合最低标准的人。换句话说,只要有符合最低标准的人想为雇主工作,雇主就要去雇这个人,而不能雇这个外国人。

当然,如果雇主,或者外国人可以证明PERM有害美国利益,那雇主就可以不必经过PERM过程,而采用NIW。(详细讨论见上期,或去pujielaw.com查阅。)

这一点搞明白了,其余PERM的事情就不难搞清楚了。从纯法律角度讲,PERM比NIW要容易,因为PERM是照章行事,而不是像NIW,靠的是先例。

一般来说,职业移民是先上学(F-1非移民类签证);然后进行OPT(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也就是为期一年的实习);在这个实习期间里,找到一个雇主办理H-1B签证(为期六年);在这六年期间,雇主就可以在美国为这个雇员转身分,也就是通过PERM办绿卡。

雇主要想向移民局证明他找不到符合最低标准的人,那他就要公开招聘,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登广告。通常的实际情况是:在PERM时,雇主雇员关系已经存在;雇员求雇主帮他办身份;所以,雇员经常要付一千来块的广告费,和两、三千块的律师费。

有意思的是,有些挺大的公司,帮人办H-1B说一不二,要办PERM,就畏畏缩缩。

从手续上说,PERM的下一步是I-140,再下一步是I-485。

劳工证是劳工部发的。去年三月,劳工部开始使用PERM,理论上使得这步突然缩短,移民局(USCIS)也猜不出PERM的后果,所以去年十月,中国和印度人的I-485排期一下子被挪到2000年,一时搞得满城风雨。

从2005年3月28日开始实行PERM到2006年3月17日为止,劳工部收到80,272个申请,其中36,687件获批准,23,205被否决,其他在审核(audit)、等候处理等。换句话说,超过半数的PERM申请遇到了问题。劳工部自己都承认,有一些案件因为小错被否决。

当移民局发现PERM过程并不像以前想象的那么顺得可怕,I-485的排期也就相应跟上来了。

有意思的是,对于没有问题的PERM,劳工部最近有越批越快的迹象,如果电脑挑不出毛病,三天内获批准的案件已屡见不鲜。但是,进入审核的案件,另当别论。也就是说,案件的质量,及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