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的要点和申请步骤

L-1 签证要点说明

  • L-1 签证是签发给跨国公司经理及主管人员的工作签证。全家可随同赴美。

  • 跨国公司指美国以外国家的总公司在美国成立的分公司。

  • 申请人在过去三年需在总公司工作至少一年,并任经理以上职务。

  • 总公司成立至少一年,需是赢利企业。

  • 美国分公司可为新成立的公司。

  • 总公司至少占分公司股份50%以上。

  • 家属可申请L-2签证赴美工作、上学、生活。

  • 各行各业都可办理,美国分公司不需经营同总公司相同的业务。

  • 对申请人无学历及英语能力的要求。

  • 可通过职业移民第一优先转换绿卡。

  • 如果急需签证,可以使用快速处理程序(Premium Process Program)。移民局会加收$1,225,保证15天内完成。如果15天内,移民局没有完成初步审批,将退还$1,225加急费。

L-1 签证申请步骤:

  1. 如果是新公司,在美国成立公司、租用办公场所。

  2. 律师审核海外母公司、美国公司、及个人的相关证据材料后,准备申请文件,并向移民局递交申请。

  3. 移民局审批L-1申请。

    • 如人在美国,并持有其它有效签证,可在美国转换成L-1签证。

    • 如人在境外,携移民局批准书去美国领事馆签证,领取签证后赴美上任。

  4. 符合条件后,可申请绿卡,属于职业移民第一优先。

备注:

  • 在协助移民申请的同时,我们可以代理注册成立美国分公司,并可出任分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