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B换雇主

要点:

在H-1B雇员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以在提交H-1B Transfer申请后,在该申请尚未被移民局批准前,就开始为新雇主工作:

  1. H-1B持有人合法进入美国。

  2. 从来没有在未被授权的情况下工作过。对于绝大多数H-1B持有人来说,这意味着新雇主的申请是在现有的H-1B失效之前提出的。

  3. 这个新的H-1B申请不是无理取闹的(即non-frivolous)。也就是说这个H-1B申请应该会获得移民局批准的。

更换雇主

H-1B劳工在居留美国期间可以更换雇主。兼职H-1B(concurrent H-1B)指的是同时为多个雇主工作。H-1B transfer指的是前后性的雇佣。也就是说H-1B劳工停止前一个H-1B工作,而开始另一个H-1B工作。

H-1B Transfer与H-1B首次申请之不同

H-1B transfer的申请程序及要求和首次提出的H-1B申请基本上是一样的。不同的地方是H-1B劳工在transfer时所要求的是延长H-1B的居留时间。而不像首次申请那样,是申请签证,或者申请转换身份。而且H-1B transfer不需要名额。H-1B transfer和首次申请H-1B的另一个不同点,是所谓H-1B portability。

H-1B Portability

H-1B transfer 的一个好处就是H-1B雇员可以在H-1B transfer申请递交之后,尚未被移民局批准以前,就开始为新雇主工作。这样做的条件是该H-1B劳工合法进入美国,从来没有在未被授权的 情况下工作过,这个新的H-1B申请不是无理取闹的(即non-frivolous)。这就是所谓的H-1B portability。这个portable H-1B的工作授权一直延续到移民局对H-1B transfer的申请作出决定为止。

虽然申请一提出,雇员就可以开始为新雇主工作,绝大多数雇主愿意等移民局发出收据以后,让H-1B雇员开始工作。这样做的好处是移民局不会回过头来质询该雇主是否真的提交了申请以后才让雇员开始工作的。按照正常(即非加快)的处理速度,移民局一般需要两到三周,就会发出申请收据。

H-1B雇主或雇员并不一定要使用H-1B Portability

当然,H-1B雇员并不一定要在提交申请后,当申请还在悬而未决的状态时,就为H-1B雇主工作。他们可以将开始工作的日期定在估计H-1B申请会被批准的时间,或者要求快速审理(premium processing),以求快速批准。

有关提交(即file)

虽然法律上规定申请已经提交,也就是说移民局一收到申请,H-1B劳工就可以开始为新雇主工作,但是移民局经常会丢失文件。所以在通常情况下,要尽早提交申请,以便在开始为新雇主工作前拿到收据。

只有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例如被前雇主突然解雇,来不及等移民局的收据就要开始为新雇主工作时,才能采用有tracking number 的邮寄方式,并保留相关证据。在移民局收到申请时就开始为新雇主工作。

这里的问题是一旦移民局提出质疑,应对起来有一定难度。因为你手里的就是一个移民局的信件收据,下面还有一个如何证明那个信封里装的就是你的H-1B申请的问题。

我两周以后要为新雇主工作,在提交申请时是否要加急(Premium processing)?

一般来说,新雇主总是愿意等两个星期,因为原来的雇主需要时间进行工作交接。那么,拿到新工作以后,H-1B申请是否要加急呢?为了保险起见,我们觉得加急是值得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在为新雇主开始工作以前拿到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