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美国超过一年重新申请H-1B

离开美国超过一年重新申请H-1B有两个选择:1. 申请新的6年H-1B;2. 如当时没有H-1B名额,可选择使用以前H-1B的剩余时间。

如果外籍人士原先在美国持有H-1B身份,没有用完6年就离开美国,并在境外达一年以上,之后回到美国继续持H-1B工作,可以使用以前H-1B的"剩余"时间(6年减去已经用掉的时间)以避免受名额限制,或者如果当时有名额或不需要名额,可以申请新的6年H-1B。

以上只针对原H-1B批件已过期或是转换新雇主的情况。 如果原H-1B批件仍然在有效期内,且雇主愿意继续雇佣,那么,即使该外籍员工在美国境外已超过一年,仍可用原来的H-1B批件申请签证进入美国。

没有离开美国达一年以上,只能使用剩余时间,不能再申请一个新的6年H-1B。外籍人士必须持原有H-1B批件申请签证,其签证有效期为以前H-1B的剩余时间。

须注意,H-1B六年期限只计算外籍人士真实在美国境内的时间,在美国境外的时间可以减除。 因此H-1B持有人每次出入境都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出入境证明、机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