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的亲属移民

  1. 公民的未婚夫/妻签证来美:K-1签证。(K-1不能转任何其他签证,而且需要在90天内结婚。结婚后,按公民的配偶办绿卡)

  2. 公民的配偶、父母、及二十一岁以下未婚子女:可直接申请绿卡。(为考核婚姻的真实性,如果婚姻没有两年,移民局只办理条件绿卡,两年后转为正式绿卡。)

  3. 第一优先:公民的成年(二十一岁或以上)未婚子女,依照配额排期。

  4. 第二优先A类:绿卡配偶及二十一岁以下未婚子女,依照配额排期。

  5. 第二优先B类:绿卡二十一岁以下未婚子女,依照配额排期。

  6. 第三优先:公民的已婚子女,依照配额排期。

  7. 第四优先:公民的兄弟姐妹,依照配额排期。

与职业移民不同的是亲属移民不用I-140表格,而用I-130表格,即亲属为外国人提出的移民美国请求。当然,移民本人还要提交I-485这个外国人本人向移民局递交的移民申请。

除公民的配偶、父母、及二十一岁以下未婚子女外,其它亲属移民均有排期问题,请到国务院网站查询最新排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