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要求之四(35 USC 112第二自然段):权利要求

除了描述、可用性、最佳工作方式以外,在描述的最后,申请人一定要提出权利要求。这点很容易理解,如果申请人不提出权利要求,那为什么还要申请专利呢?(如果发明者不想提出任何权利要求,只想防止别人不能在以后提出同样的专利申请,他可以提出SIR申请。那就不必提出权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