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间可以申请专利

很多国家所使用的以申请日期作为优先日期的办法,虽然简单,但是会引起很多问题。讲个最简单的,如果一个人偷窃了他人的发明,然后比发明者先一步提出申请,这样就会把发明者放在一个很不利的地位。美国宪法把鼓励发明列为专利的根本,所以美国法典以发明之日为优先日期。也就是说,A发明了X,三天以后,B发明了X。那不管谁先去注册专利,专利永远会颁发给A的,因为A的发明在前,所以优先日期也在前。

当然,这并不是说发明者可以无穷无尽地推迟申请日期。譬如说,如果A发明了X。他随即在美国开始销售包含X的产品。一年以后,他的专利申请就会受到拒绝。这个一年的规定(很多别的国家没有)有很多好处。这种政策的最主要的好处是发明者可以在提出申请以前,他可以在市场上试着销售一下,看看前景如何。如果他发现这个发明没有市场,那可能他就会决定不花钱申请专利。可以进行试销的根本,还是优先日期以发明之日(而不是申请之日)为准。

首先,我们把有关申请时间规定,列举如下:

1. 发明在他人发明之后者,不能得到专利
2. 发明在专利、出版物之后,或者在美国有他人了解或使用之后,不能得到专利
3. 发明在他人专利申请发表以后,不能得到专利
4. 发明在已经颁发的美国专利申请日之后,不能得到专利
5. 申请在专利被批准,出版物出版,或者在美国公开使用或销售一年之后,不能得到专利
6. 申请在该发明最早的外国专利申请之日一年或一年以后,不能得到专利
7. 已经放弃了的发明,不能得到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