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赋予作者什么样的权利

版权并不是作者对自己的作品的无限制的控制权。有一个限制就是允许所谓“公平的使用”。另外,在偿付版权费的前提下,他人可以获得所谓的强制许可,也就是在作者反对的情况下合法使用其作品的权利。

版权是如何受到保护的,这一点经常被误解。首先,版权和商标一样,不一定要注册才可以享受权利。原则上说,一旦作品形成,作者就享受版权。当然,注册版权有它特定的优势(有关这点,下文会具体讨论)。

版权包括的各种权利之中,最重要的就是“复制”。所谓复制,指的是制作一个实体,这个实体可以直接地或者是借助机器或设备的帮助被阅读或被观看,包括书籍、手稿、乐谱、电影、录像带、或缩微胶卷。“录音制品”指的是一个实物,里面包含了声音(根据法律定义,不包括电影的声带),包括磁带、光碟。举例来说,一首歌(即“作品”)可以体现在不同的实体中,如乐谱或唱片,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如果一个作品是在一段时间内创作出来的,那么每一部分的创造时间,就是版权诞生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