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需要商业法律师吗?
(郑朴捷律师专栏--原载2007年10月14日《侨报周末》)

美国是一个法制社会,一切争议最终都要在法院通过庭审的方式由陪审团或法官裁决。那么,一个公司在日常作业过程中需要律师吗?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疑问。其实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你只要看一下美国一般的公司是如何运作的。从法律角度来说,商业法律师做两类事情,第一是诉讼,第二是交易。这第一类很容易理解。一个公司出了问题,譬如说发生了欠债不还这种情况,或者对方破坏合约,那么就要通过律师讨一个公正。这一点是大家都了解的。但是,对于律师第二类工作,多数华人,特别是中国大陆来的生意人就不太明白了。那就是律师在商业运作(transaction)中所起的作用。

譬如说,两家公司进行资产买卖。一家公司要把自己的一个部门卖给另一家公司。这个交易的成败,简单来说,取决于两家公司的合约,其中有很多法律方面的考量。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合约达成以后,A方出于好意,允许B方改变合约,而A方没有拿到任何好处。这种改变,在很多情况下,法院是不会认可的。道理很简单,因为B方没有对这个改动付出任何代价,所以这个改动被认定为A方给B方的一个礼物,在很多情况下,A方是可以随时收回的。如果B方依赖A方的让步,日后就可能产生问题。

委托律师进行商业交易,很重要的一步就是确保日常运作能够顺利进行。回到前面资产买卖的那个例子,一般来说,这种买卖合约都有不竞争条款,也就是说卖方在一定时间及范围内,不能另起炉灶,和买方竞争。(这里如果时间和范围过长过宽都会导致法院拒绝命令卖方执行该条款。)如果成交以后买方发现卖方在合约划定的范围之内与买方竞争对手进行商业谈判,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会有很多微妙之处。这时,如果买卖双方是由律师代理来进行这个交易的话,律师很可能会把这一条写到协议里面去,(这里插一句,商业契约或合同通常篇幅很长,就是这个原因。)即便没有写到契约里面,两家律师,通过日常的接触,一般也很容易解决这类问题。如果双方没有律师代理,而通过自己起草的合约进行交易的话,那么日后出现问题,就很难解决。中国人有防患于未然的说法,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了。商业律师的作用,常常不是解决纠纷,而是防止纠纷产生。这也就是美国公司的很多商业运作是通过律师进行的原因。

当然,雇商业律师会有费用。对于一个目前没有律师的公司,当律师费大于交易风险的时候,当然不请律师最好,一旦出问题认倒霉就是了。但是如果公司有常年法律顾问,那么费用就会比较低。再小的事情,也可以让律师过目一下。

最后要说的一点是:如果买卖双方一方有律师代表,另一方没有律师代表,那就像一个业余网球爱好者想打败一个职业球员那样,制胜的机会是微乎其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