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的几点注意事项
(郑朴捷律师专栏--原载2007年11月18日《侨报周末》)

从中国进口货品,对很多人来说,是日常工作。但是在进口过程中,有很多问题需要注意。例如,进口食品或药品就很有讲究。首先,美国进口商一定要向联邦食品及药品管理局(FDA)注册。然后,在食品到货的5天内,通知海关和FDA货品到达的日期、运输方式、原产地、货品类别等等。为了保证货品顺利到达,进口商最好在发货以前就肯定该货品符合FDA的要求。

进口药品,自然会比进口食品麻烦得多。这其中的原因,一方面是人命关天。另一方面,一出事就不是小事。在90年代中期,因为标记错误,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出口海地的标记为药品成分的二甘醇(一种毒药)使近100名儿童死于非命。去年,中服嘉远贸易公司出口到巴拿马的二甘醇被混入感冒药使至少138人中毒。这两起事故,死亡总数接近200人,另外有无数人受到伤害。因此,巴拿马请求美国向中国施加压力,控制其药品的出口。再者,进口未经发明者准许而制造的药品,可能违反美国药厂的专利。

进口药品的麻烦还不仅于此,一旦违法被发现,就会导致官司。例如今年1月,根据海关报道,他们在俄亥俄州Wilmington的DHL的中转站查出3千多片由宁波弘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发出的假伟哥。这些假伟哥的包装标明内含葡萄子提取物,目的地是位于中美洲的网络药品公司。据《纽约时报》报道,宁波弘诺的法人代表聂安在电话中否认贩运假药,但是承认出口伟哥成分、广告不实、违法使用另一个公司的进出口许可证、和使用假的公司名字。

虽然宁波弘诺自称是一个制造商,但是它不生产任何药品(聂安承认其广告不实)。中间商假扮制造商的进一步问题,是买方根本无法确定药品是什么地方来的。聂安说,他们出售的伟哥的主要成分是由一家偏远地区的小厂制造的。他从来没有去过这个厂,他第一次听说这个厂是因为该厂派人在一个展览会的入口处发传单,但是该厂没有参展。和这些中间商做生意,很多的风险就是这些公司虽然出口量很大,但是公司本身一般很小,职工总数可能只有十几个。一有风吹草动,它们立刻关门大吉,使得海外的买方有苦无处诉。

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法律的漏洞。目前,中国对药品管制紧,对化工产品的管制松。这样,很多化工公司就开始制造药品原料,甚至成品药出口。对于这类公司,中国的食品及药物管理局无权管理。这些公司就把它们制造的药品出口到世界其它国家。化工厂的条件一般来说,比药厂要低很多。所以他们制造药品的成本也就更低,出售药品的利润就更高。由于大量化工厂打入世界药品市场,这也就对中国的药厂造成不公平竞争。这里的好消息是中美健康官员已经在今年5月开始谈判,有望12月签署协议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