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之间你死我活的竞争
(郑朴捷律师专栏--原载2007年9月23日《侨报周末》)

这个月有两条关于微软(Microsoft)的新闻,很反映目前高科技领域的现状。 9月17日,微软在卢森堡遭到了重大挫折。那里的法庭认定欧洲委员会2004年对微软的判决无误。因此,微软要付将近28亿美元的罚款,由欧洲委员会分配给各个成员国。第二天,9月18日,IBM宣布在网上免费提供一套叫做Symphony的相当于Microsoft Office的应用软件。目前,家用版Microsoft Office在网上一般价格是$120一套。

微软的一些颇受争议的做法一直受到竞争对手的挑战。当年,Clinton的司法部就曾起诉微软垄断。那个案子在Bush上台以后被行政当局放弃了。之后,战场转至欧洲,2004 年,欧盟判决微软垄断,判处将近5亿欧元的罚款,加上每天3百万欧元的附加罚款。到2007年的今天,这个总值已经达到了20亿欧元。这种巨额罚款的经济作用,是对这个美国公司的变相税收。如果微软用欧洲的盈利来付这笔钱的话,那欧洲人就变相地向其政府交税。如果微软用全球的利润来交这笔钱的话,那欧盟各国就通过其法庭,对全世界使用微软软件的人征了一笔税。

这个案子,用众议院外交委员会欧洲分会主席Robert Wexler的话说,是一个“危险的先例”。美国司法部主管泛垄断的助理部长Thomas Barnett说,美国鼓励即便是居主导地位的公司在市场上进行有力的竞争,但是从现在开始,欧洲可能阻挠革新从而损害消费者。 Wexler说他会就“新的保守主义”为题举行听证。近年来卢森堡法庭对美国公司的影响一直是持续增长。譬如,该法庭禁止两个美国公司,即通用电气(GE)和Honeywell International的合并计划。又如,今年7月,欧盟起诉Intel,说Intel歧视AMD(另一个美国公司)。

欧盟的做法也提出了一个新的法律课题。那就是一个团体,如果不能在美国告倒一个公司的话,它可以到别的国家去告。另外一个问题是日本或者中国要不要对微软进行巨额罚款。以目前的现实状况,公司一定要遵守当地法庭的判决,别无其它选择。这种现象的结果是一个地区,可以通过法庭将它的意志强加于世界其他地区。就目前这个案子,欧洲要求微软向其他公司提供其操作系统的源程序,那么微软也就没有必要不向世界任何一个公司提供其源程序。

从另一个方面,IBM用了釜底抽薪这一招。提供免费软件对IBM不会有太高的利润,但是很可能会削弱微软Office的收入。目前,微软有50亿Office用户,其中7亿多购买了最新版本的Office软件。在Symphony稳定以后,倚仗IBM的雄厚实力,很多公司有可能会用Symphony来取代微软 Office。 IBM的软件主管Steve Mills说,IBM希望大公司用省下来的钱来购买IBM提供的其它软件。可见IBM此举是有着长远眼光的。

和美国比起来,欧洲一直受保守主义情绪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情绪造成了绝大多数有创造力的公司都是美国公司这个现实。在美国,政府在很大程度上支持公司之间进行竞争。目前,欧洲试图用法庭将其保护主义强加于美国,这对于美国国内的正常竞争会有什么影响,我们还要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