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的机制

合同是谈判的结果。公司之间有意识无意识地,都在进行着没完没了的、各式各样的谈判,因为社会分工给各施所长带来市场利益。

在没有社会分工的时候,一个人要为他的生存作所有的工作。没有分工,社会不会太复杂。每个人都有一个肚子,每天要填三次才不会饿。所以,没有社会分工的时候,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填饱肚子。在不为肚子发愁的时候,我们要想办法有个地方住。当人们开始穿衣服的时候,男女分工已经开始。

在今天的社会里,任何的个人,在他的团队里,做一个很小的工作。我们在中学毕业的时候,为自己选择一个小小的职业,工程师、医生、或作家。毕业以后,我们开始找相应的工作,成为一个大机器的一个零件。

这一点对于公司是一样的。一个公司,如果定位太广,结果很难有竞争力。一开始,公司的定位一定要有限。这样,公司才可能在一个有限的领域内作出有竞争力的产品或服务,和大公司竞争。当这个小公司在自己的领域里站住脚以后,才可以扩展或者被大公司并购。

即便是大公司,扩展近自己不精通的领域也会出现问题。例如,Microsoft虽然在个人电脑软件方面,打败了所有竞争对手,在网路软件、服务方面,确很难有所作为,其搜寻引擎、百科全书(Microsoft已经在日前宣布,放弃其百科全书作业)等业务一直未能创造任何业绩。

我们在谈判的构成中,一定要明确谈判的社会功能。所有的公司都需要谈判。Microsoft为了进入网络搜索引擎业务,一直在和Yahoo谈判。我们在和公司谈判,归根结底,谈判的效力,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公司之间需要合作这个必然性。而谈判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的产品及服务的质量。

只有在这个基础上,在谈判过程中,公司才能够拿到好条件。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一个公司办不下去了出售,和一个公司办得相当好而出售,价钱可以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谈判的过程常常是公司之间形成意向,然后由律师谈判细节,使得双方形成的合同互不吃亏。英语里有一句话,叫做“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s. 即真的出错的时候,问题总是处在细节。”律师的作用是敲定细节。公司能不能拿到自己想要的条件,那就要看公司的运作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