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之二:问题

美国公司上市,目的是融资。在这个过程中,自然就会有很多钱。任何一个很有钱的领域,都会吸引一批能力不足,但是野心有余的人。(当年我在做dot com的时候,就见过不少人从华尔街出来,往dot com的圈子里面钻。形象地说,就是一块香饽饽,总会引来一群苍蝇。)我们客气一点,姑且把这些人称作边缘人物吧。

不少中国的公司,想在美国上市,但是他们对融资成功与否,不太在乎。这就使这些公司大受这些边缘人物的青睐。(一方面,因为衡量他们的工作的一个标准不存在了。另一方面,中国人对美国的法律实在不了解,又是甚至不知道要在出问题之前,到美国雇一个律师,来维护他们的权益。没有律师,势必要用用中国那一套来推断美国法律。这样,就给了这些壳贩子已可乘之机。让他们可以放手去行骗,并且通常可以把国内的这些老板骗得团团转。)

有意思的是,中国的老板们,生活在一个骗来骗去的环境里,能够这么轻易地被这些美国壳贩子唬住,很大程度上是对外国人(特别是白人)的一种反向歧视(他们觉得白人里没有骗子)。另一方面,对于他们来说,来美国操作的实际费用太贵,所以他们不得不依赖这些壳贩子。我不时会收到电话询问,问我审查一个公司需要多少钱。我就会说一个公司再干净,审查起来也总要两万左右。然后这个人就无声无息了。我先不说光凭价格找律师是一个什么性质的问题,觉得两万太贵,就说明很多人对审查公司的工作性质了解不够。试想,调查一个公司,包括调查公司财务、公司的知识产权、以往所有的诉讼、所欠帐务(包括员工福利资金投入结果)。如果公司有营运、那还要调查其运营方面的问题。即便上述各项全都可以忽略不计,那么对公司主要负责人总是需要审查,这个审查就需要相当大量的人力物力。另外,调查之外,评估公司价值(例如公司的商标、专利,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中,值多少钱)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步骤。所有这些项目,都非常重要,觉得两万太贵,就说明这些人对调查公司这件事的规模和困难程度了解不够。

要知道,不牵涉到外国公司的美国公司之间并购(M&A),失败的远远超过成功的。这里面,信息不对称(买者对公司的了解不如卖者)是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公司在美国通过购买已经上市的壳上市,中间出现的问题,反映了中国公司盲目信任这个美国公司。要知道,在任何一个社会里,一个人卖东西,都会尽量地把它卖得贵。买方与卖方是一个对立的关系。(例如,买方不能利用卖方的律师、会计等。)

除了要了解对方公司,在美国上市还一定要了解美国上市公司的义务。美国的上市公司由SEC监管。最近,美国华尔街这块频频出事,结果SEC的监管力度也一步一步的增加。2002年的萨班法案(Sarbanes Oxley Act)和今年刚刚通过的财务改革法案,都一步步地加强了SEC。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中国公司不完全了解美国上市公司的义务,就盲目来美国上市,结果自然会导致对上市后自己的义务估计不足,进而在公司的开支方面,没有足够的在美国宣传的预算,致使股价一路低迷。

前两年回国,曾经遇到一个朋友,他的公司业绩相当好。但是在NASDAQ上市以后,股价一路低迷,他问我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公司在美国没有运作。这样,对于一个远在天边的公司,在美国上市以后,除了凭借目前的业绩,没有资金和投资机构、投资者进行充分接触、交流。在这种情况下,你想让别人买你的股票,这实在是一个非常幼稚的想法。

当然,这种情况导致了一种中国股票低迷的状况,不反映中国公司的经营状况。这就给有些人以可乘之机。例如,当年六四在天安门的学生李禄,六四之后来到美国,就进入hedge fund(对冲基金)。他所管理基金,到中国去投资,创下了相当不错的业绩。他本人也收到了巴菲特的青睐。

对广大的公司来说,要想让美国的这些基金去发掘自己,那就等于守株待兔,和把自己的产品放在货架上面等待顾客发掘它们一样不可思议。在市场经济之下,市场和营销是商业成功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融资方面,也是一样。公司不能等待别人来发掘自己,一定要自己出来为自己说话,让投资者了解自己,进而买自己的股票。这对已经市场化了的中国人来说,应该是一个很容易理解的事情。但是,太多的中国公司不明白这点。

总而言之,成功地在美国上市的最基础的基础,包括了解上市过程,了解上市公司的义务,和了解对自己股票的市场和营销作业。在上述三方面,如果一个公司没有一个详细的计划,那等待着他们的,一定是一些惊奇,而且势必是负面的惊奇。最大的问题是,这些不是让人拍案的惊奇,而是逼人充分发挥“含冤”这个国宝的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