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律师是不是都是骗子、饭桶

《生意合作的架构非常重要》一文中,我们讨论了生意合作架构的重要性。一个好的架构,可以使各方的利益保持一致,这样合作就比较容易成功。这里我们举一个律师与客人之间合作的关系。

A先生投资移民来美国,开了一个生意。因为没有好律师的协助,与合作伙伴发生了矛盾,结果被人家告上法庭。他迷信白人律师,结果让朋友推荐了一个。两年下来,花了很多律师费,案子进行得乱七八糟。他的心理也是被人家告得七荤八素,恨不得放弃一切。后来经一个朋友介绍,他来找我。

我说:一个案子的进程,取决于很多因素。因为我不彻底了解案子,所以只能估计把案子做到底的费用是四万元(这只是他已经花掉的钱的几分之一)。我并且和他说,因为换律师,这里面包括我了解情况的费用。他说他要想想。

过了两天,他打电话过来,说:“我问过别的律师了,有人愿意三万元全包。如果你愿意以同样价格包我这个案子,我就把这个案子交给你。”我和他说,三万在某些情况下,的确足够。但是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子的细节和对方采取的策略。在我把我为什么我不能以全包的方式收律师费的道理讲给他听了以后,他就以三万元把这个案子包给另一个律师去了。

我不能以全包的方式接这个案子的原因很简单:当A先生把三万元交给我了以后,我们两个人的利益立刻就对立起来了。这个道理可以用两个极端状况来解释。在一个极端之下,我花6万元,把他的官司打赢了。他自然讨了一个便宜,但是我亏了三万。我们的这个合作,以我输他赢结束。在另一个极端之下,我能做能不做的事情都不做,花一万元,把案子输了,导致A先生要赔偿对方。这样,我赢了两万,他输几十万。

一个合作,如果在刚刚开始的时候,双方的利益就相反,那么这个合作是很难成功。而且,A先生在这件事情上糊涂,接他的案子的律师在这点上可一点都不糊涂。他之所以接这个案子,脑子里算的恐怕是花一万赚三万的帐,而没有打算花六万亏三万。在中国社区里,很多律师处于吃不上饭的经济状况,你上来就给他三万,对于那些律师来说,不接这个他就傻了。接了以后,自然是尽量少做事情。把这个案子混过去就完了。这个A先生,本来就是因为对合作的机制糊里糊涂,然后才遇到问题。然后,找了一个全包的律师。虽然我们不能说他这个案子一定会输(因为对方可能也是一个混混律师),但是他这三万恐怕很难值当。

律师和客人的关系,有点像司令和参谋长的关系。英文里,律师(lawyer)除了叫做代理人(attorney)以外,还称为counsel(提供咨询者,即参谋)。在法庭上,律师都被称为counsel。如果参谋的利益和司令的利益相反的话,那么司令能得到多少高质量的服务?

在美国,比较一下不同的社区,很说明问题。在好的社区里,大家都比较能够分清好话坏话,在那里与人合作,不太会受骗。在差的社区里(其表象就是穷),情况就不一样了。从律师的角度来说,在那些社区里,不骗人就拿不到案子;从客人的角度来说,就是很容易上当受骗。我写这篇文章,就是因为和A先生的这种沟通,发生得太过频繁。一个社区的精神面貌,取决于有多少像A先生这样的人。A先生多了,就会出现问题,因为在那个社区里,像我这样的律师就会无法生存。取而代之的,自然是那种三万包办的律师。

当然,利益一致了,在合作过程中,可能还会出问题。A先生找的那个白人律师没有包他的案子,还不是把他搞得七荤八素的。但是,利益一致了,至少就给合作奠定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各方就可以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解决问题,把合作搞成功。

一个社区的精神面貌,取决于社区里面每一个个体的精神面貌。如果大家都喜欢三万全包的律师,结果社区里面就会充斥这种三万全包的律师。反之,如果大家有能力认识到这些结构性的问题,那么这些三万律师就不能在华人社区立足。如果大家在各方面都能够意识到生意架构的重要性,那么整个华人社区就能够吸收各方面的有用人才,同时将各行各业的骗子、饭桶挤出去。

我们将在《投资移民中介可靠吗?》里进一步举例子解释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