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incorporation)

有限公司是一个法律实体。当公司借债、签合同时,是这个法律实体借债,签合同,而不是任何一个股东。

股东对于公司的责任,仅限于他们的投资。如果公司除了问题,债主不能要求股东用个人的财产抵偿。

有限公司的好处也就在这里,股东们凑钱干一个事业。如果干好了,大家都可以分红;如果没干起来,各股东失去的也就是他们的投资。他们的个人财产,包括他们在其它公司的投资,不会受到影响。

有限公司的这个形式,把责任分离了开来。实际上,现在采取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ship)这种经营方式的,一般都是一些短期项目,或是投资项目。而合伙人常常不是个人,而是一些有限公司。当几个有限公司联合起来使用partnership,所有的责任都不会影响到任何一个个人。

当然,最时髦的合作办法是所谓的合资企业,也就是几个有限公司联合起来组成另一个有限公司。这些合资企业的一个共性是任何一个有限公司都觉得自己干这件事风险太大,或者没有足够的人才来把这个事干成。几个公司联合起来,就可以互相取长补短,而且可以分散风险。合资企业的一个共性是几个大公司合作,没有小股东。

有限公司是一个实体,所以要自己报税(Form 1120)。公司的税率并不低。高于$335,000的那部分要交34%的税。分红以后,拿到红利的股东就要交自己的所得税。

有了这个问题,很多公司就要想办法来回避这个双重缴税。在没有S Corporation之前,很多公司用LLC这个办法来逃避双重缴税(因为LLC可以选择使用partnership或corporation的办法缴税)。目前,符合条件的公司可以选择S Corporation,不符合S Corporation条件的还可以用LLC。